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2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银行××支行开户的账号为×××的账户的冻结,限额110万元;

二、解除对申请人***在中国××银行北京××支行开户的账号为×××的账户的冻结,限额33万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26
发布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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