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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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庆阳圣鑫油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大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1030执122号 朱建军: 朱建军与庆阳圣鑫油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杨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2447.6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庆阳圣鑫油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杨军已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2447.60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朱建军。至此,朱建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晋1030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