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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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宁0104执4436号 银川市市场监督局金凤区分局: 本院在执行银川市市场监督局金凤区分局与银川市金凤区均烨综合超市、左艳霞行政处罚一案,本院做出的(2020)宁0104行审21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执行,已将该案申请的事项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银川市市场监督局金凤区分局与银川市金凤区均烨综合超市、左艳霞行政处罚一案,本院做出的(2020)宁0104行审21号行政裁定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