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丰华林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斐然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西省斐然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16800元,退还原告江西省斐然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