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类型 | 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吉24执保29号 申请人付薪玉与被申请人王发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延吉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5日作出(2019)吉2401执379号、执380号执行案件中的执行款75万元,冻结期限一年。现申请人付薪玉申请续保。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付薪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受理。 在保全过程中,本院执行局于2020年6月19日到延吉市人民法院送达了(2020)吉24民终836号民事裁定书、(2020)吉24执保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延吉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接收并签字。至此申请保全人付薪玉申请保全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