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东莞权科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书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书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306249.24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相应价值的其它财产。 案件申请费2051元,已由申请人东莞权科塑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0-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