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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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都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142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69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1373元,被告***负担317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