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拉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民法院

支付令

(2020)藏0225民督13号

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务工,系四川省大邑县人,住***。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藏族,务农,系西藏自治区拉孜县人,住***。

申请人***于2020年8月12日向本院申请支付令。被申请人***欠申请人劳务费及材料费56,121元,被申请人承诺2019年12月18日全部付清,截止今日被申请人***仍有26,121元未向申请人支付。现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给付余款26,121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给付26,121元。

申请费330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员   德吉央宗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达娃潘多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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