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信宜市恒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甘肃双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劳务机械费70,01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完毕;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01元,由***、***,甘肃双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负担2,10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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