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
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淅川县京津源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邓州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豫1381执保206号

申请保全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

法定代表人:刘海波,任行长。

被保全人:淅川县京津源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林红伟,任经理。

被保全人:***,男,汉族,生于1966年2月10日,住***。

被保全人:***,男,汉族,生于1988年10月5日,住***。

被保全人:***,女,汉族,生于1980年4月18日,住***。

本院在执行郑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邓州支行与淅川县京津源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南阳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其他案由一案中,根据申请人申请,被保全人的财产已保全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豫1381执保20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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