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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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漳平市佳能水电有限公司 龙岩市万金潭水电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维持本院(2015)龙新民初字第7103号民事调解。 原审案件受理费50,879元,减半收取计25,439.5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龙岩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