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友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众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宁夏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夏众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6年8月25日签订的《未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无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宁夏众天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