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高碑店市铁岩钢板桩有限公司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翔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9民终2914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928民初65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2,849元,鉴定费8,000元,由***、***、***承担18,454元,高碑店市铁岩钢板桩有限公司承担2,3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702元由***、***、***、河南翔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7-29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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