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高碑店市铁岩钢板桩有限公司 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翔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豫09民终2914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2017)豫0928民初656号民事判决。 一审案件受理费12,849元,鉴定费8,000元,由***、***、***承担18,454元,高碑店市铁岩钢板桩有限公司承担2,39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702元由***、***、***、河南翔龙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