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濮阳市优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名誉权纠纷 |
| 法院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濮阳市优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50元,由原告濮阳市优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7日内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