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宁夏绿茵种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平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宁夏绿茵种业有限公司指定存在申请人朱某在中国银行平罗支行账号为×××中的存款44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2720元,由申请人朱某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