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0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天下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天下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合作团款121530元;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原告北京天下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元;

三、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给付原告北京天下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3153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四、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北京天下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5000元、保险费损失2000元;

五、驳回原告北京天下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178元,由被告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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