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渔阳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九华山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名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
北京观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领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延边白山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凯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卡达克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垫付款422645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之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453元,由原告***负担813元(已交纳),被告中国金桥旅游有限公司负担7640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裁判日期 2020-07-14
发布日期 2020-09-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