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三七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德信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广州德信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向原告广州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2760元; 二、驳回原告广州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元,由原告广州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担231元,被告广州德信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负担39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原告广州极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