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下分公司
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04民初5161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下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8172B,住***。

责任人:丁金霞。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翼,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守江,该公司员工。

被告: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2310608951F,住***。

法定代表人:黄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汉涛,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下分公司、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2020年7月13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郭红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裁判日期 2020-08-03
发布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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