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下分公司 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104民初5161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下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20588172B,住***。 责任人:丁金霞。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翼,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路守江,该公司员工。 被告: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22310608951F,住***。 法定代表人:黄真,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汉涛,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苏果超市有限公司白下分公司、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9日立案。2020年7月13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郭红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