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冯文芳、李凤河、杨振涛、王滋鹏、王艳丽、韩向军、单妹香、彭书彬、王伟、史清梅、湖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河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银行的存款695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1-03 |
| 发布日期 | 2020-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