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
河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冯文芳、李凤河、杨振涛、王滋鹏、王艳丽、韩向军、单妹香、彭书彬、王伟、史清梅、湖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河北颐通管业有限公司、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银行的存款6950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1-03
发布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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