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水县奥特斯维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华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营口沿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营口XXXXX有限公司XX%股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XXX(深圳)投资中心(XXX)XXX%股权的轮候冻结;

三、解除对被执行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在交通银行的3XXXXXXXXXXX5账户的冻结;

四、解除对被执行人华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市沈河区XXXXXXX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XXXXXX、XXXXX)的轮候查封;

五、解除对被执行人建水县海鑫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X县XXXX有限公司XXX%股权的轮候冻结;

六、终结本院(2017)粤03民初152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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