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商南金丝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原告商南金丝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赔付保险金58.3万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