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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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泰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泰兴市华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4)泰商初字第0492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并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