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香洲田园城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大连香洲田园城开发有限公司1402298730.94元或者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