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支公司 榆林市宏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榆林市东兴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神木市锦通加油加气有限公司加气机损失100254元; 限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神木市锦通加油加气有限公司加气机损失100254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负担1075元,被告***负担10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