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大连文武橡胶有限公司 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沪0104民初28973号之一 原告: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赵载锡(CHOJAESUK),董事长。 被告:大连文武橡胶有限公司,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锦湖(中国)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文武橡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吕燕娜 人民陪审员韩建丽 人民陪审员王胜国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陈燕 |
| 裁判日期 | 2019-02-1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