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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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兴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在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G8515线荣昌至泸州高速公路TJ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部2分部的应收款150000元予以扣留,扣留期限为壹年。保全期满后,申请人如需继续采取续保措施,应于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财产保全费1270元,由申请人***预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7-14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