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普昊管业有限公司 沧州圣世管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北普昊管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沧州圣世管业有限公司加工费95000元及利息(利息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88元,由被告河北普昊管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