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权属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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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本院(2019)豫民终283号民事判决; 二、维持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7民初420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三、变更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07民初420号民事判决第三项“解除***与***、***2009年6月24日签订的协议”为“解除***与***、***2009年6月24日签订的《协议书》第一、三、四、六、七、八条”;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其他反诉请求。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5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负担50元,由***负担5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