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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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南中州运输集团驻马店安捷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 驻马店市机动车鉴定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7544.75元;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鉴定费损失5280元。原告方保险理赔款到位后,退还被告***垫付款45000元,相抵后,原告方应退还被告***39720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81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