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黄冈市隆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在交通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四原告医疗费等120000元。(含医疗费10000元,其他损失110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四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139521.22元【(468803.06元-120000元)×40%】

三、被告***赔偿四原告损失(超出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并依责承担的部分)209281.84元【(468803.06元-120000元)×60%】。

四、驳回四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款项均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39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7-10
发布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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