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蚌埠新开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科建设安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304民初3479号 原告:蚌埠新开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义久,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中科建设安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 原告蚌埠新开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中科建设安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原告蚌埠新开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25元。 本案按原告蚌埠新开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庞珂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王静 书记员刘少威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