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漯河市天宇钢结构有限公司 漯河市恒隆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对被告***、漯河市恒隆食品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收取147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8-2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