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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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不动产证号:合肥不动产权第8140054716)、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上品印象2#104、2#105(不动产证号:淮南不动产权第12031459、1202402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山水居25栋现18栋302(不动产证号:淮南不动产权第14016972)、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商贸文化广场G区1#、25#(不动产证号:淮南不动产权第15019576、15019577,共有人:董靓)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支付宝、微信×××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