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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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110元,由府谷县鑫河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府谷县特种合金(集团)永丰铁合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29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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