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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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 府谷县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谷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府谷县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县***镇***(迎宾大道*、纵**路西)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保国用【20**】第0**号,土地面积为2****平方米)。 以上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查封期限届满前,继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应不迟于该期限届满前七日。未在该期限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该保全的效力消灭。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01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