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案件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恩施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全案件
法院 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扣押被申请人李尚承所属路虎车(车辆识别码SALCA2BG6FH529424)一辆,扣押期限为两年,从2020年6月18日开始。

保全费1856元,申请人黄兵已交纳。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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