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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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代偿款79,852.71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以79,852.71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27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六点五计算的违约金。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计1,266.7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