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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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正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常州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关于常州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常州市腾空并返还原告常州恒基置业有限公司。 三、原告常州恒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被告***购房款49800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1577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常州恒基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