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市盛世金苑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唐山市盛世金苑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076491.9元,并自2017年12月22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给付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15,38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6-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