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霖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润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范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华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盈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9)冀0110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一、解除原告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盈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3年6月16日签订的《协议书》、2014年9月7日签订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

二、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2019)冀0110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二、驳回原告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1400元,由被上诉人河北强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上诉人河北盈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9-08
发布日期 2020-09-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