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异议案(2020)川1083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沧市硕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案追加利害关系人云南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本案被执行人,并对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内民初字第2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被告临沧市硕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