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仼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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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河北燕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献县永光养殖专业合作社 唐山鸿顺建材有限公司 沧州市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仼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献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唐山鸿顺建材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献县永光养殖专业合作社损失54044元、垃圾外运费1091元; 二、被告唐山鸿顺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献县永光养殖专业合作社评估费1375元; 三、被告献县阿东砂石料厂返还原告献县永光养殖专业合作社水泥款12710元; 四、驳回原告献县永光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给付内容,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67元,由原告承担605元,被告唐山鸿顺建材有限公司承担76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