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杨凌美畅科技有限公司 扬州续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扬州续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77592.33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杨凌美畅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43278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