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市御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鼓楼支行
徐州宏锐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徐州宏锐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宏锐公司)、徐州市御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御源公司)、祁伟、王卫星、宋烈胜、董现安、李传香、董宪辉、董宪玲、王月荣、赵宗梅银行存款、收入人民币69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8-09-12
发布日期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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