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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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银盟国信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诚信诚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永兴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中机电投资有限公司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北京中融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企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昆明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沪0115执恢1889号 申请执行人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宏。 被执行人南京永兴铁路配件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徐建忠。 被执行人中企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力嘉。 被执行人北京中融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垠,职务不详。 被执行人北京诚信诚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吕赢,职务不详。 被执行人昆明冠江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丽,职务不详。 被执行人中机电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焱,职务不详。 被执行人北京银盟国信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如明,职务不详。 本院在执行(2015)浦民六(商)初字第9253号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南京永兴铁路配件有限公司、中企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融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信诚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冠江集团有限公司、中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银盟国信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查明,被执行人南京永兴铁路配件有限公司、中企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中融阳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诚信诚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冠江集团有限公司、中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银盟国信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未能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浦民六(商)初字第9253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杨军华 审判员卢朝明 审判员桂波达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沈纯 书记员潘晨 |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 发布日期 | 20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