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9-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淄博瑞丰四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安徽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名下的欧铃牌小型纯电动货运汽车一辆(车辆牌号为皖A×××××、车辆识别代号LA71AUF45H0008448)[具体内容详见淄博瑞丰四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淄瑞评签字(2019)第026号估价报告书]归买受人黄兴根(公民身份号码)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黄兴根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黄兴根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2-19
发布日期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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