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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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徽省繁昌县中辰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安徽省繁昌县中辰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告***、***给付逾期提供办证资料违约金16366.54元; 二、被告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5元(原告预交),由被告安徽省繁昌县中辰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安徽美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