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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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元氏县金海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41元,退还原告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发布日期 | 2020-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