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9-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乐驰顺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翼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翼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金62631元、违约金1500元;

二、驳回原告河南翼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32元,减半收取1266元,由原告河南翼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担266元,被告***负担1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裁判日期 2020-08-24
发布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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